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综合示范工程市政一期项目的横六路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综合示范工程市政一期项目的横六路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综合示范工程市政一期项目的横六路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9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毅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86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隆安县蝶城路383号
联系方式:冯 工 0771-65297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 工 0771-550861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工程名称: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综合示范工程市政一期项目的横六路施工图设计
2.2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913)号
2.3建设地点:隆安县城厢镇震东片区
2.4 建设规模:道路长约1365m,道路红线宽度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
2.6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不含评审时间)向招标人递交本项目的设计成果文件,其余各阶段的完成时间按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另行确定。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国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通过有关年审的设计单位。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具有道路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要求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前来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设计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或资格证书;(6)介绍信(提供原件,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4.1 报名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4.2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分,正常上班工作日时间。
4.3报名要求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前来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设计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或资格证书;(6)介绍信(提供原件,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
4.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分。
4.6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12月2日9时30分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 222.216.4.8)上发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771-6528833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隆安县蝶城路383号
联系人:冯 工
电 话: 0771-6529708
8.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316室
联系人: 覃 工
电 话 : 0771-5508611
招 标 人: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11月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