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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技防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技防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技防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JZFCG-G201521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安装调试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一批;提供视频专输服务;提供后台及前端和通信链路维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及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有能力提供监控视频通信线路;

4.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5. 允许注册地在许昌行政区域内通信运营商分公司和具备以上投标条件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应超过2个。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业务受理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其行政公章的复印件。(A4复印件2套留存)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3室(东城区三里桥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637462015;地址:永昌大道与魏文路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323993003、13193433663、0374-2365558;E-mail:xcgdzfcg@126.com;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亨源通世广场1号楼401室。

七.特别说明

1.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供应商库,并在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报名须知>。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果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拒绝发售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2.不发售电子版,不邮购招标文件。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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