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龙潭大峡谷景区安置区河道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新安县龙潭大峡谷景区安置区河道治理项目二次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新安县龙潭大峡谷景区安置区河道治理项目二次
1.2工程地点:新安县境内
1.3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092号
1.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5资金来源:县水利建设基金及财政资金
1.6预算金额:约150万元
1.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8工 期: 60日历天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2.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黛眉大道121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6237984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通济街交叉口龙盛南刘小区B区商务楼1楼101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9-8088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