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华润啤酒广场及9条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华润啤酒广场及9条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华润啤酒广场及9条道路绿化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华润啤酒广场及9条道路绿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睢财采购(2015)137号
2.3 建设地点: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120日历天;
监理标段: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1标段:睢阳产业集聚区华润啤酒广场及9条道路绿化工程施工;
第2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劳务合同和近1年连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方式),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4)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2、第2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劳务合同和近1年连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方式),项目总监理且无在监工程,并出具无在监项目承诺书(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4)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座1202室)。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第1标段:报名时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劳务合同和近1年连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方式)、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
第2标段:报名时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总监无在监承诺书、委托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劳务合同和近1年连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方式)、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
4.3招标文件售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09303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