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1510)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151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教学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1510)
项目编号:GZXY2015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44601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公南大道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4-844601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先生,电话:0754-88788385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 规格数量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教学设备设施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 质保期:一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用户验收使用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436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提供教学实验用品及体育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的有效授权书;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台式电脑、学生机、笔记本电脑、触摸一体机(含65英寸、55英寸)、投影仪、实物视频展示台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7、须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4.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