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农业局洛宁县2013-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培训项目中农资和培训资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洛宁县2013-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培训项目中农资和培训资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编号:BJHLHN-2015-222
1.2 项目名称:洛宁县2013-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培训项目中农资和培训资料项目
1.3 项目招标内容:小麦配方肥、农药、培训资料
1.4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标段划分 | 招标内容 | 具体要求 | 备注 |
一标段 | 小麦配方肥 (含技术服务) | 规格:每袋40kg;养分含量N:P:K=23:12:5 | 具体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二标段 | 农药 (含技术服务) | 5.5%高氯甲维盐微乳剂(5%高氯,0.5%甲维盐),200克×40瓶/件 | |
5.5%高氯甲维盐微乳剂(5%高氯,0.5%甲维盐),30克×300袋/件 | |||
77.5%敌敌畏乳油,290毫升×20瓶/件 | |||
20%硫磺三唑酮(15:5)可湿性粉剂, 200克×20袋/件 | |||
70.5%唑草酮二甲四氯可湿性粉剂,20克×300袋/件 | |||
10%苯磺隆可湿性粉剂,15克×400袋/件 | |||
三标段 | 培训资料 (含技术培训) | 培训资料的编印,并组织技术培训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2.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为肥料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具有承检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3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2.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为农资经营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团队人员须具有农学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1名及以上。
2.3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及生产商有效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
2.4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2.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印刷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编辑、排版、印刷能力。
2.3投标人须提供与农学院校有关本次招标项目技术支持的合作协议,校编人员须具有农学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1名及以上。
2.4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3.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1 月9日至 2015 年1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报名地点: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3.3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一标段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标段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复印件、产品标准证复印件;技术服务团队1名及以上农学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标段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技术支持合作协议、校编人员的农学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计生委办公楼四楼)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农业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62200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建业壹号城邦11号楼1901室
电 话:0379-6128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