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天网工程”建设与维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4-626 |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天网工程”建设与维护项目(二次) | |
安庆市公安局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建设及售后日常运行、维护、保障。包括必需的系统软硬件设备、光纤传输网络、已有系统的整合改造、工程的建设施工、建成后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管理保障等。安庆市天网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期限为建设期加上工程验收合格后五年维保期。 |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贰亿壹仟零柒拾伍万捌仟肆佰肆拾肆元玖角肆分(¥210,758,444.94元)(只含一年运维部分最高投标限价) | |
其中: | 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壹亿玖仟伍佰柒拾伍万捌仟肆佰肆拾肆元玖角肆分(¥195,758,444.94元) |
运维部分最高投标限价 | 每年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年);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 | |
工期 |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运行维护期:工程验收合格后五年 | |
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营业执照: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则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的授权书。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6)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7)具有省级安防壹级资质; (8)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9)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类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本项目区域有光纤管道资源;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本项目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或联合体共同签章的授权委托书等证明)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
工本费(元) | 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韩友华 电话:0556-5991158 传真:0556-5991159 |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