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5-513 AQZB-2015-0685 AQZB-2015-0686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中心”建设项目安全设备采购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第一包:出口区防火墙等,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二包:基层院出口区防火墙等,详见附件2: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包别划分 | 两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第一包: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元)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县区人民法院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韩友华 电话:0556-5991158 传真:0556-5991159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11月6日
附件1: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doc
附件2: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