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丽苑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东凯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方丽苑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方丽苑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RZCGK 2015-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5063645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凯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13506364550
联系方式:刘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人名称:山东凯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花苑路132号
项目编号:GRZCGK 2015-222#
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东城沂州路与辽河路交叉口往东50米路北)
工程名称:东方丽苑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45548平方米,计划投资139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融资贷款。
工程地点:孙武路以西,花园路以南,兵圣路以东。
建筑渣土:类别为一类、产生数量为800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与该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建筑专业壹级资质;3、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服务台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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