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委托,就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项目采购(第四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项目采购(第四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BJZC-2015-111号
三、项目序列号:111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2,159,000.00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项目采购(第四次) | 若干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5.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5.2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1.5.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1.5.4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5.5 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否则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
1.5.6 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11月06日 08时30分 - 2015年11月25日 17时30分
2.地点:登录本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零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 10时30分
八、投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 10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第五评标室;
十一、收款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银行账号:17710121050000418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生活路2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57-82990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交易二部
联系电话:0857-8312584
传真:0857-8312584
邮箱: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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