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长宁校区1-4号公寓楼空调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5606
日期:2015年11月9日
招标编号:15606301
1. 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长宁校区1-4号公寓楼空调
(2) 建设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3) 建设地点: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长宁校区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总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6) 招标范围:4台主机及配套设备VRV空调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其相关的服务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6) 若投标人非投标货物原厂商,须提供投标货物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每天(公休日除外)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方的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伍佰元(RMB500.00),售后不退。如欲邮购,投标人须承担到付邮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登记信息: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邮箱;
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方可拒绝向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不意味着其投标资格得到认可。其投标资格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5. 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11月16日9:30时;现场踏勘地点:长宁区法华镇路535号;现场踏勘联系人:宋臻13818277372。
6.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在2015年11月16日中午12:00时(北京时间)之前按下列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招标代理方,招标代理方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7. 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2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新行政楼B719室,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兹定于2015年12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新行政楼B719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上海交通大学
地址:中国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联系人:彭圣昊
E-mail:penshenghao@sjtu.edu.cn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电话号码:86-21-62791919×198、112
传真号码:86-21-62791616×198、112
电子信箱:zhangjingshu@shabidding.com、yanghao@shabidding.com
联 系 人:张靖姝、杨浩
邮购招标文件及提交保证金帐户信息:
帐 户 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家渡支行
帐 号:2150809205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