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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3: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HNZB[2015]N3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就河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ZB[2015]N38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合同期限为3年,选取供应商数量为1家,中标供应商有本项目的印制资格。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4.45/本,不动产登记证明 1.05/张,合计5.5/套。分项报价和合计单价超出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最终合同价格:以各中标人的中标单价乘以每年所服务区域的实际承印的证书数量(约300万套)确定每年合同价格及支付金额。

4、风险提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进度和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将影响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需求数量,目前无法预测项目周期内准确的印制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

(三)具有有效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四)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

(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务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七)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八)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副本、《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印刷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票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5119日起至1123日止每天(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600元人民币/本。

五、答疑时间及地点

20151124日下午15点到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1320房参加答疑会。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因投标样品须送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具体开标时间将提前三日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要求时间之前由专人递交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地点

因投标样品须送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具体开标时间将提前三日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届时将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公开开标。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5022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纬四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院内

采购人: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采购人联系人:瞿先生、方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108896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

九、其他

(一)证书及登记证明印制标准文件、证书及登记证明样本的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凭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保密承诺书(原件)、样本押金叁仟元整,至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1320房间领取本项目的证书印制标准文件和样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成品样本各一份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张样本一份)。

各投标供应商自行采购防伪原材料制作投标样品。自行采购防伪原材料依据的防伪纸张及全息防伪标识参数详见证书及登记证明印制标准文件。

投标样品需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国土资源部有关证书及登记证明印制标准文件制作投标样品。采购单位提供的标准样本仅供参考,如样本指标与印制标准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土资源部标准为准。

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已领取印制标准文件和样本的投标人务必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由于投标人处理不当导致的泄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并将被予以追责。投标人提交投标样品时必须将所领取的印制标准文件、样本交回至采购单位,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不参与投标,也必须于提交投标样品规定时间前将所领取印制标准文件、样本交回至采购单位。

(二)投标样品的交付:

1、投标样品交付数量、检测费用: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样品:(1)不动产权证书(单一版)10本,(2)不动产登记证明20(其中,带色标的5张,不带色标的15)。由采购人统一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投标样品包装纸统一用灰色防水牛皮纸,不得加盖公章,送检产品和包装上不得有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不得做任何标记,由采购单位现场清点、查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的同时,请携带现金3000元检测费至投标样品交付地点,据实结算。开标当天在开标现场领取检测机构开具的发票。

2、投标样品交付地点、交付时间:

投标样品不得做任何标记或标识,由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代表登记编号,统一密封后送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投标样品交付时间为20151130日当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投标样品交付地点: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1320房。逾期交付的投标样品不予接受,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说明:

1、请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投标样品交付时间和地点送样,由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代表编号后,送国家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检验部门于开标前出具检验报告。

2、未中标单位检测后投标样品不予取走。

3、因为提交投标样品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材料、技术要求与批量生产的要求相同。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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