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旅游形象宣传及冰雪产品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旅游局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旅游形象宣传及冰雪产品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二、名称、数量及服务期:旅游形象宣传及冰雪产品宣传推广服务 1项 总服务期限截止至2016年10月份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900万元人民币 自筹资金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与媒体或合作伙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1、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与广告、传媒业务相关;2、近三年内实施过广告宣传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或形象设计及推广,相关业绩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复印件);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5年11月16日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12月 1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计算(取整数到元);交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九、开标:
时间:2015年12月1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一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杜长江 (0431)88779625
投标程序咨询人:马 驰 (0431)88779636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传 真:(0431)8877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