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人。
一、采购人: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34-2186979
二、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龙、杨瑞瑞
联系电话:18763958232 13153485257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HADZ2015-035)
四、采购内容及包号划分: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备采购项目,共分为六个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包号划分:具体划分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一 | 3吨洗扫车 | 1辆 | 350000.00 |
二 | 干式扫路车 | 1辆 | 350000.00 |
三 | 人行道扫路车 | 2辆 | 1000000.00 |
四 | 路面养护车 | 2辆 | 400000.00 |
五 | 复合型环保融雪剂 | 300吨 | 330000.00 |
六 | 专业高清摄像机、单反相机 | 摄像机2套、单反相机2套 | 188000.00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包一至包四: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非生产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且免征车辆购置税,可以免费挂牌(包三的除外);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包一至包四兼投兼中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五: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单位;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货物内容;
2、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融雪剂2015年1月1日至今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带CMA标志并在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3、非生产家须提供所投融雪剂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包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包六: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提供项目采购货物及实施服务的能力;
2、非生产厂家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本项目包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09日至2015年11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费用150元)。
4、获取时间:2015年11月09日至2015年11月13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新市政府大楼东南角)。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德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机构:德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2381885
十、重要说明: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具体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数字认证证书及签章的通知》。
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视为已经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