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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房搬迁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1: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房搬迁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2015-ZC141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谷晓鹏  0311-8598390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D-14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艳姣  0311-83998285  150321836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房搬迁改造项目分为两个标段A包:机房综合布线系统、空调系统、动环监控及门禁等;B包:机房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A包:1、在工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叁级及以上资质;7、具有足够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满足本项目的实施;8、需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家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投标人报名);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厂家授权书(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空调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留存。

B包:1、在工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留存。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11月9 日至2015年11月13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D-1406)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时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A包:500元/份;B包:1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30 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 30 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世贸广场酒店24层贵宾楼层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3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陈艳姣  0311-83998285  15032183614

传真电话:0311-8399828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5032183614        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投诉电话:0311-8668859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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