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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区间测速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1: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区间测速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5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区间测速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300072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外,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日17时。

十、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754-88964357

传真:0754-88964394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9日

 

 

  附件:SCG2015049-汕头市公安局区间测速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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