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利津县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利津县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2月4日上午9:00时
四、采购人:利津县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利津县津二路328号
联系方式:0546-5625659
五、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
联系方式:13678614431
六、政府采购编号:LJZCZ2015- 59 #
七、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进口产品及部分本国产品。分为两个包。A包气相色谱仪、电子天平,预算资金约52万元人民币。B包凯氏定氮仪、二路低本底αβ测量仪,预算资金约26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可投多个包。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参数公示。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和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日报社319室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若所投产品非本企业生产需提供产品代理证明;
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原件(所有设备授权需在有效期内)
4、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十、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十二、监督单位: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