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项目编号:HSZB-2015DG-1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
联系方式:钟小姐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 供货期 | 质保期 | 交货地点 |
A | 刑事技术设备一批 | 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