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虞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13年虞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虞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和河南省财政厅以豫环文【2015】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虞城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3年虞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概算:约590万元
(2)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5】107号
(3)建设单位:虞城县环境保护局
(4)建设地点:虞城县境内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总承包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7)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利民镇集镇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二标段:杜集镇中心社区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三标段:第一、二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经过商丘市环境保护局进行资质、业绩备案的公司;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须经过商丘市环境保护局进行资质、业绩备案的公司。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企业只能报其中一个标段。
备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商丘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1月9 日至2015年11月 13 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503室。第一、二标段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三标段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合格后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 17日18:00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合格后即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数码港商务楼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1月30日上午9点整;
地点:商丘市中州商务酒店六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虞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38496752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0-2555006
2015年11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