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东和店镇财税所服务大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东和店镇财税所服务大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东和店镇政府的委托,就关于采购平舆县东和店镇财税所服务大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5—CG—G033—055
二、项目名称:平舆县东和店镇财税所服务大厅工程
三、主要技术规格:祥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11月 30 日下午15:0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 年11 月 30 日下午15:0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七、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司人员,提供企业养老保险金记录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二级注册师建造证书、企业养老保险金记录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前)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八. 获取资料须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需携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司人员,提供企业养老保险金记录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二级注册师建造证书、企业养老保险金记录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前)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 11月 9 日至2015年11 月 1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料,资料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939600700
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及诚信保证金拾万元整。于2015年 11 月27 日下午 17 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东和店镇财税所服务大厅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平舆县人民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事宜若有变更,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舆县东和店镇政府
联 系 人: 彭先生 13903965589
招标代理机构: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麻先生
电 话: 13608446150
监督方:
采 购 办 电话:0396—5027396
纪检监察室 电话:0396—5006110 0396—5000026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