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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教学设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0: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教学设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

地 址:利津县大桥路

联系方式:0546-6377101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

联系方式:0546-8082655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LJZCZ2015-058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教学设施项目政府采购(LJZCZ2015-058)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采购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教学设施的供应、安装和售后服务等,预算资金约139万元人民币。

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详见《利津县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4、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5号开元公司318室

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日期:

八、开标日期:2015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九、本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2655

十、其他:

(一)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二)监督单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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