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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2014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0: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民权县“2014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BHN-136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民权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就民权县“2014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购项目进行三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民权县“2014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二、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5】117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包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第7标段:微机室一批,预算金额:52万元;
第8标段:微机室一批,预算金额:52万元;
第9标段:多媒体教室一批,预算金额:48万元;
备注: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供货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硬件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5.8企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
5.9提供半年以上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资金记录证明文件;
5.10须提供3C认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所投产品应在国家强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中。
5.11提供2012年1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以原件为准);
5.12报名及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5.13外省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设有分支机构或者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分支机构或者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
5.14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6.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止。
6.2报名地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129号与姚砦路口天一大厦2402室)。
6.3报名须知:请各标段的授权委托人携带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招标公告中“第七条、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中要求的资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民权县园北路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0-8025688

招标代理: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2402室
联 系 人:王君益
联系电话:0371-55621206转802
传 真:0371-63818113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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