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自来水公司新水源地、新水厂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迁西县自来水公司新水源地、新水厂勘察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QXZFCG2015C-33 |
采购人名称:迁西县自来水公司 |
采购人地址:迁西县城关渔丰东街 |
采购人联系方式:方宝秋 0315-5662702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西县城关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5623371 |
采购用途:迁西县自来水公司新水源地、新水厂建设 |
项目实施地点:迁西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项目最高限价:694.77 |
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勘察:45天内提交成果资料;设计:30天内提交成果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迁西县自来水公司新水源地、新水厂勘察设计单位采购。勘察技术要求1、水源地日取水不低于30000吨/日;2、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不低于C级精度要求;3、勘查内容及勘查成果满足《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50027---2001);4、依据探采结合原则,单井正常出水量不低于50立方米∕小时,出水量低于50立方米∕小时的井为废弃井,由中标方承担打井费用;5、随着勘探工作的深入,中标方要分阶段向招标方汇报前段工作成果,对于能否满足日取水不低于30000吨/日做出科学评估,并向招标方详细说明下步工作的必要性及日取水不低于30000吨/日的可行性,如确认该水源地不能满足日取水不低于30000吨/日的要求,应及时建议招标方停止下步勘探工作,如因中标方对勘探区域水源阶段评估不及时、不准确造成下阶段工作投入浪费,招标方只给该阶段费用50%的费用补偿;6、因项目终止招标方只承担中标方的因项目发生的直接经济支出,不考虑其他费用支出;7、工期要求:45天,在合同工期内,由招标方协调地方关系并承担占地及树木及青苗补偿,如非招标方原因超过合同工期,招标方只负责协调地方关系,占地、树木及青苗补偿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设计技术要求1、采用两阶段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因项目终止招标方只承担中标方的因项目发生的直接经济支出,不考虑其他费用支出;3、工期要求:30天;4、中标方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图纸审查费用 |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类甲级资质,市政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经历(提供合同复印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迁西县县城景忠东街2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后楼一楼111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勘察资质证书、市政工程资质证书原件和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法定代表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由投标供应商在企业注册地为该代理人缴纳的2015年8月-10月份的养老保险记录或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喜峰北路86号政务服务大楼负一层)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项目联系人:郭建伟 |
联系方式:0315-5623371 ;传真电话:0315-562337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5-5623371 |
迁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