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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低压配电柜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8 21: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低压配电柜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低压配电柜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丹、柴鹏晖

项目联系电话:021-62836126、13917282762、137889384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蟠龙路200号

联系方式:傅国华 021-69768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丹、柴鹏晖

代理机构地址: 021-62836126、13917282762、13788938415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9:3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委托,对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低压配电元器件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经批准,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竞谈文件。

1.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低压配电柜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采购内容: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低压配电柜材料采进行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4.项目总投资:35.65万元

5.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并调试完成。

6.竞谈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6.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是制造商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的授权文件)。

7.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7.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制造商证明或是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8.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报名的同时递交以上资料。

9.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10.竞谈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14:00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14.竞争性谈判地点:青浦区蟠龙路200号远程信息楼106会议室。

15.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国华    电话:021-69768000

联系地址:上海市蟠龙路200号

16.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  丹、柴鹏晖

联系电话:021-62836126、13917282762、13788938415

传真:021-628353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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