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公安局2015年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原县公安局2015年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原县公安局委托,决定对海原县公安局2015年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海原县公安局2015年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BFHJ-HY20151104
3、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400.817万元,2015年智能交通设备采购1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投标企业具有省级公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
(2)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供应商;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5)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6、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xgp.gov.cn);海原县人民政府网(www.hy.gov.cn);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wsggzy.cn)。
9、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之前;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采购方:海原县公安局
联系人:苏恩 0955-4017609
招标代理联系人:沈锋 0951-5112357
12、监督单位:海原县监察局 0955-4013092
海原县审计局 0955-4012983
海原县财政局 0955-4013946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