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仓山区)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委托将对下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 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148-1(批复号:2015仓财购计[076]号)
2、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仓山区)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 会议定点服务 | 标准间或单人间的所有报价(包括任一单一标准间或单人间报价)均不得超过330元/天,普通套房所有报价(包括任一单一普通套房报价)均不得超过480元/天 | a.国家旅游部门认定的三星级宾馆或以上级别宾馆; b.未通过三星或以上星级认证的宾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客房:可供30间;车位:可停泊30辆;有单间可容纳100人的会议室以及相匹配的餐厅。 |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 孙德婧/0591-83537958 | 仓山区南台路38号仓山区财政局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06日至2015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5、项目联系人:张博艺
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3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2@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且在仓山区有经营场所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其它消防许可)、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即可)
(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a、b任一一种要求
a.国家旅游部门认定的三星级宾馆或以上级别宾馆;
b.未通过三星或以上星级认证的宾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客房:可供30间;
车位:可停泊30辆;
有单间可容纳100人的会议室以及相匹配的餐厅。
(5)本项目不接受风景名胜区宾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7、政府采购政策
7.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一楼大厅,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