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伙伴(社会资本),现就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邀请有意向、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即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一、项目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安路中段路东
联系人:岐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62701
二、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层
联系人:李琳 联系电话:1891035590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项目编号:STZX-2015-119 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机构指定地点。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地处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南部,位于沙河六路以南,竹园四路以东,竹园五路以西,占地面积为67.43亩。该处地形变化小,地势平坦。厂址紧靠排水水体,便于污水收集和处理后就近排放。
2、第三污水处理厂概况: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吨/日,资产评估价值12540.85万元。建成运行时间:2015.10(试运行),出水水质标准一级A。
3、合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TOT模式(转让-经营-移交)。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全额出资组建,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SPV)对本项目进行统一管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4、回报方式:项目公司取得对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社会资本方负责第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根据项目公司的污水处理量向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5、综合收益率:6.6%。
6、污水处理单价:1.66元/吨。(注:由叶县人民政府或授权机构酌情确定)
7、本项目特许经营年限:30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所有权完好无偿移交给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信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境内企业应由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正式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业);境外企业应具有类似的运营资质;
3、近三年具有在污水处理方面具有突出运营业绩,以项目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企业拟任用经营管理、技术管理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从业经历和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实缴)或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以经具有合法资质第三方最近三年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5、参与本项目投标所采用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有自己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施工和运营;
6、有充足现金参与设立项目公司,有能力为项目公司对外融入较低成本(≤6%)的资金,以有效证明为准;
7、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证明;
8、具体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根据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中各方承担的义务,至少有一方具备本款上述条件;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报名后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评标前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七、报名时应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如为联合体报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 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豫达未来大酒店会议室
时 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9:30~11:30;14:30~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 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 8 日 上 午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 8 日 上 午 10:00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