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高拍仪和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高拍仪和存储设备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高拍仪和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5-578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税收业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高拍仪和存储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验收等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
2.2 标包划分:
A包:专用照相机;
B包:存储设备。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标准:合格。
2.4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询价响应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且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5提供从2012年以来至今一份的相类绩证明(以合同内容为准);
3.6提供该产品原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加盖厂家公章);
3.7 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市级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3.8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平顶山市长安宾馆三楼会议室。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标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相关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5-39672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1356956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