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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7: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位于郑东新区白沙区域,由中原大道、同德路、白沙路和铁牛路合围区域,由BS30-01-02、BS30-01-04、BS30-10-03、BS30-11-01、BS30-12-03等五地块组成。
⑴ BS30-01-02地块:地块面积约62600㎡;
⑵ BS30-05-02地块:地块面积约26209㎡;
⑶ BS30-10-03地块:地块面积约 11474㎡;
⑷ BS30-11-01地块:地块面积约87248㎡;
⑸ BS30-12-03地块:地块面积约72824㎡;
2.3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
3.4 企业在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合同投资额15亿人民币或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如有)需体现项目总监的姓名】;
3.5拟派项目总监在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合同投资额15亿人民币或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总监的姓名】;
3.6 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4年1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1.4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4.1.5 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项目总监无担任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总监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6 企业及项目总监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材料;
4.1.7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外地企业办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9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4.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下午17:3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邮政编码:450006
联系人:白 桦 郑蒙蒙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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