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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崇左市扶绥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招标编号:KWFZ3G2015200)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崇左市扶绥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已由  崇左市水利局  崇水农水【201591号、92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财农【2014242257、【201598  号文下达了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建设 工程资金计划,项目法人为 扶绥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 扶绥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219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扶绥县岜盆乡姑豆村的大姑豆屯、小姑豆屯;岜盆村的红岭屯、街巷屯;渠透村的那余屯、琴吞屯、渠透屯及弄浪屯

建设规模:大姑豆和渠透泵站工程等别为Ⅳ等,规模属小(一)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其他泵站工程规模均为小(二)型,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灌溉设计保证率取90%

招标范围: 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崇左市扶绥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划分为7个标段,相应计划工期为:

施工总工期为 180 历日,计划开工日期均为 2015 12 21  日,完工日期均为  2016   6   18 日,其中主体工程完工日期均为 2016   5 18 日。


招标内容:

1标段: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大姑豆灌片施工工程(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为415万元

2标段: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小姑豆灌片施工工程(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为290万元

3标段: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红岭灌片施工工程(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为260万元

4标段: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街巷灌片、那余灌片施工工程(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为452万元

5标段: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渠透灌片施工工程(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为345万元

6标段: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琴吞灌片施工工程(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为391万元

7标段: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弄浪灌片施工工程(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为32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þ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  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3年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级或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11  17 日至 23(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打印件及授权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打印件,上述打印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日递交”,接收人写明“********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 2015  11   23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仅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þ201411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  12   8   1000   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绥县水利局

址:扶绥县新宁镇南密路92

编:536000

联系人:梁工

话:0771-7533379

真:0771-753337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十层1004

编:530028

联系人:朱红科

  话:5823706 

   真: 5823706

 

 

 

招标人:扶绥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 1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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