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隆林县那东河沙梨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输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隆林县那东河沙梨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输水设备采购已由 百色市水利局以“百水建[2015]14号”《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那东河沙梨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比复》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617.73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4]95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百色市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招标备案文号为[2015]90号,现对该项目的隆林县那东河沙梨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输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隆林县那东河沙梨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输水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XBSZC2015-G1-167-JT-ZSEF
工程建设地点:隆林县境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如下: 其中Φ114热轧无缝钢管4686米,Φ140热轧无缝钢管8934米,Φ133热轧无缝钢管4686米,Φ95热轧无缝钢管504米,DN125热镀锌管2634米,DN80热镀锌管1476米,DN50热镀锌管660米,安装阀门等附属设备,合同估算价为327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的货物、数量交货。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热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和生产或经营、销售热轧无缝钢管的厂家或供应商,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3年(2012年~2014年)具有热镀锌钢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2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内,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3 招标人约定:截止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
(1)本次采购由生产热镀锌钢管生产厂家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
(2)联合体成员单位可以为生产或经营、销售热轧无缝钢管的厂家或供应商,必须是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
(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在一个标段中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1 招标文件由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发售
发售时间: 2015 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
发售人负责人:黄秋锦,联系电话:13907761080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以下相关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介绍信原件;②信息表打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副本打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打印件;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打印件;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不需提供);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不需提供) ;⑨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内)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生产热镀锌钢管生产厂家做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联合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打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打印件及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两个工作日从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户 名: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百色中山支行
帐 号:450016761140507028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⑸《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12月8日9时30分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公开开标。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
地址:广西隆林县
联系电话:0776-8212076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城乡路建通创业大厦
邮 编:533000
联系人:卢宁
电 话:0776-2999556 15676495298
传 真:0776-2999580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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