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地下车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贺州市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地下车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地下车库)已由贺州市发改委分别以“贺发改社会【2012】575号、【2013】496号;贺发改社会【2014】651号、【2015】153号;贺发改社会【2015】547号、943号;贺发改投资【2015】917号“文对项目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安排、省级配套、地方配套及医院自筹,项目法人为贺州市中医医院,招标人为贺州市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贺州市龙山路48号贺州市中医医院内。
项目概况:拟建综合大楼(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9805.9平方米,其中综合大楼16700平方米,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7050平方米,地下车库6055.9平方米
项目编号:HZZJZB2015工字29号
勘察设计费估算价:394.72万元
工程施工费估算价:11756.17万元
要求工期: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交工程所需的勘察成果文件,②30日内提交施工图审查所需的施工图纸,③施工图通过审查后7日内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合同总工期808日历天。
招标范围:贺州市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地下车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包含项目全过程所需的勘察);(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等;(3)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具体建设项目以批复的可研报告为准);(4)勘察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下同),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财务状况年份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有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建筑规模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公共医疗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 (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
3.4 诚信要求:施工企业和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3.5 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4)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及现场施工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负责人由其派出;②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8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2 人。
4. 投标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17:00时。
4.2、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
4.3、报名方式:由投标单位专职投标员【持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身份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刷卡报名:
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出具,设计单位不作要求。)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分别在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资料上盖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要同时提供以上的原件备查,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 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4-513781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龙山路48号 地址:八步区广裕.帝景湾三座P15号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系人:蒙 工 联 系 人:何琴
电 话:0774-5139083 电 话:0774-5202068
传 真:0774-5202068
招标人:贺州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自愿组成 ,共同参加 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 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施工工程款和设计费各自分别与业主结算。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叁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