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15年美丽乡村无梁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2015年美丽乡村无梁镇建设项目已由许财预【2015】7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无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2015年美丽乡村无梁镇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SGC-S-2015113
2.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无梁镇境内;
2.4 项目规模:禹州市无梁镇无梁大道;禹州市无梁镇无梁大道;
禹州市无梁镇诚信路;禹州市无梁镇四条道路;禹州市无梁镇道路亮化;禹州市无梁镇道路绿化;禹州市无梁镇公厕、中转;禹州市无梁镇污水处理;禹州市无梁镇河道治理;禹州市2015年美丽乡村无梁镇建设项目监理。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发包方式:总承包;
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禹州市无梁镇无梁大道;
二标段:禹州市无梁镇无梁大道;
三标段:禹州市无梁镇诚信路;
四标段:禹州市无梁镇观上路、和谐路、利民路、幸福路;
五标段:禹州市无梁镇道路亮化;
六标段:禹州市无梁镇道路绿化;
七标段:禹州市无梁镇3座公厕工程;
八标段:禹州市无梁镇污水处理土建工程;
九标段:禹州市无梁镇河道治理;
十标段:禹州市2015年美丽乡村无梁镇建设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二、三、四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进行查询。)
3.2第五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进行查询。)
3.3第六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进行查询。)
3.4第七标段:
3.4.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情况);
3.5第八标段:
3.5.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5.2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情况);
3.6第九标段:
3.6.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6.2 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6.3 企业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3.6.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情况);
3.7第十标段:
3.7.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7.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7.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情况);
3.8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9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10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允许报两个标段,只能按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 日至201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22房间);
4.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 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4投标企业办公稿纸原件(含法人签字、企业固定号码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有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新建后楼中楼922房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无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连先生
电 话:139389179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0374-8888118
9、监督部门
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1255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