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警用通信装备采购(JZZBGX20153015G)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受平乐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就一批警用警用通信装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通信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JZZBGX20153015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指挥通信装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表》。
B分标:机要通信装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表》。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并提供并投标人2014年养老保险对账单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5年1月至10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6)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出具时间必须在发布采购公告之日后)。上述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方可购买。
2、发售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朝阳山庄61-3栋)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5813889;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所投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 11月 25 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
账 号:4500 1604 6530 5050 151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11月 26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朝阳山庄61-3栋),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 11月 2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朝阳山庄61-3栋)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 ignore=1>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uilin.gov.cn(平乐县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范葵 联系电话: 0773-7884409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773-5813889;
十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