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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黎塘工业集中区经一路(振园路)Ⅱ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6: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塘工业集中区经一路(振园路)Ⅱ标工程(项目编号:HLZB1503BSF039A)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发改项字[20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宾阳县黎塘工业集中区。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789.969米,道路红线宽25米,本期发包范围K0+531.91~K0+784.851段,共252.941m。道路级别为城市次干道Ⅱ级。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桥涵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刷卡验证,并取得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具的有效刷卡证明。通过验证后,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共同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在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进行现场报名,并携带原件核查。
(1)单位介绍信;(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职称证、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6)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岗位证书、职称证,专职安全员C证及其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7)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8)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0)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具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从业人员查询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项目经理、手持授权委托书人、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378#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联 系 人:蒙小清邮    编:530011              
电    话:0771-8259662                  联 系 人:梁少玖              
                                        电    话:13768399081         
传    真:0771-2852223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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