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GZXY201509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汕市潮阳财采编190号。
三、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四、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480600.00元,预算内资金,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购公告的发布情况:2015年11月6日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上进行公告。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提交的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提交的报名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④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9日起至11月13日17时),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递交,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标厅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标厅。
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4-83883159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0754-88788385
传真:0754-88788385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