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编号:GXST15009
2.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
3.项目内容:教学设备
4.数量:一批
5.采购金额:人民币3632630元(最高限价)
6.交货期: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提货,并安装完毕。
7.质保期要求:器材验收合格后1年(厂家另有规定除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止,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⑤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仰仁
电话: 0754-83393231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玉浦乡镇委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366149
E-mail: gxzb_st@126.com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帐 号:645757992483
财务联系电话:0754-88366149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