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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编号:GXST15009

 2.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

 3.项目内容:教学设备

 4.数量:一批

 5.采购金额:人民币3632630元(最高限价)

 6.交货期: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提货,并安装完毕。

 7.质保期要求:器材验收合格后1年(厂家另有规定除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止,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⑤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仰仁  

  电话: 0754-83393231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玉浦乡镇委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366149

  E-mail: gxzb_st@126.com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帐   号:645757992483

  财务联系电话:0754-88366149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5年11月6日

   

    招标文件下载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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