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东宋镇渡洋河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东宋镇渡洋河桥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加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东宋镇渡洋河桥新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HXZB20151008;
2.3 项目概况:洛宁县东宋镇渡洋河桥起于洛宁县乡公路网上的一座重要桥梁,本项目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为7-20米预应力空心板桥,桥梁全长146.12米,桥梁全宽6.5米;
2.4 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5 工 期:180日历天;
2.6 预算金额:约380万元;
2.7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加地方自筹;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10 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须提供2012年01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至少一项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2012年01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至少一项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
3.6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7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月 6日至 2015 年11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
4.2 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业绩、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业绩和无在建证明,同时必须出示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4.2)须验证原件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图纸押金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 月26 日9 时30 分,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东宋乡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0719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