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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系统及扫描数据加工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系统及扫描数据加工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卷宗系统及扫描数据加工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135号

二、 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省院要求,本次将建设电子档案数据加工升级项目,本次扫描总量共55万页(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卷宗,纸张大小包含(A1A2A3A4B5等)。纸张类型包含打印纸,笔记本,草纸,照片,胶片等。具体数字化过程要求如下:

1、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造成二次损伤。

2、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需提供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原厂商出具的数据联调承诺函,以保证实现与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挂接和安全运行。(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由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应在有效期间内)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1 6 20111 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五楼20号窗口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售后不退。

4、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原厂商出具的数据联调函。(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备注: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126 930分(北京时间);

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保证的金额数一般不超过最高限价的2% 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资信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项目概算的10%,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韩先生

  话:150037828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3863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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