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的委托,就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561-FE1237SZB)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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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消防器材 | 批 | 1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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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简要技术要求 | 1.1规格:35kg 1.2数量:35个 1.3参数: 1.3.1灭火剂: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 ;灭火剂重量:35+0.7kg。 1.3.2灭火级别:6A183B。 1.3.3喷射时间(S):≤10s, 1.3.4喷射剩余率(%):≤5%, 1.3.5驱动气体:氮气,氮气压力(MPa):1.2; 1.3.6使用温度(℃):-10~+55; 1.3.7保护半径(m):≥0.94 1.3.8有效喷射距离:≥6.0m 1.3.9适用范围:普通的固体材料、可燃液体、气体及电器设备的火灾。 1.4执行标准:GB8109-2005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及各种检测报告并检测合格(详见招标文件六篇技术要求) | |||
3 | 用途 | 消防急救、消防演练等与消防相关事务 |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4)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货物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5年11月27日13:3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5年11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本项目最高预算价¥573,00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联系人:黄丽惠 电话:18244985145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荷大道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
联系人:曾洁 电话:0755-83004312 传真:0755-82077519 邮箱:zgydgjzb_sz@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