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室外工程立体停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委托,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室外工程立体停车库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招标人:北京师范大学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2、招标编号:XHTC-GC-2015-541
工程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室外工程立体停车库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
工期:45个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广场室外总占地面积约1.2万平米,其中建筑面积5420平米,绿化铺装面积6558平米。随着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交流中心的停车场广场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亟待改造以增加停车数量。现需采购三层升降横移(一机一板)22个,存取车能力及等车时间:单库取车最大等候时间不大于65秒。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具有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9)本工程施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本,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前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9、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00至11:00。
1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会议室(北师大学校内科技楼的南侧)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36
E-mail: myq@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马语卿(分机596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新华招标公司网站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