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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激光剥蚀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4: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激光剥蚀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激光剥蚀系统

项目编号:HBCZ-1504610-1509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兆初 赵葵东

项目联系电话:15342289747 139138252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388号

联系方式:胡兆初 赵葵东 15342289747 139138252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砚、陈波、苏恩华 027-87816666-8403/8407/8401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湖北银行大厦B座7~9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93nm 激光剥蚀进样系统(193 nm laser ablation system

该系统与多接收等离子体质谱仪(MC-ICP-MS)和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联用,对固体样品进行激光剥蚀进样。具有独立的控制和软件系统,同时能与质谱仪双向触发控制。用于玻璃体、岩石、矿物和包裹体中微量元素、同位素微区分析等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要求均可参加投标;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4、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经营招标货物的历史和业绩;5、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7、其它要求:取得主要产品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6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一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凭购买的原招标文件免费换领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成套招有限公司8楼4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技术部分得分另外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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