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塔上学区塔上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灵寿县塔上学区塔上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塔上学区塔上小学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已由 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 灵发改社会(2014)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塔上学区建设资金来自2014年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为塔上小学院内,项目规模为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合同估算价为219.78482万元,计划工期为150日历天内,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09:00:00至2015年11月12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身份锁登录河北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或持IC卡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然后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及以下证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审批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4)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复印件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本人劳动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
(6)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
(7)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
(8)外省市企业进冀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塔上学区
地址:灵寿县塔上镇
联 系 人:王志军
电话:0311-138321104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汇通路与金利街交叉口长虹大厦1505室
联 系 人:何艳春
电 话:0311-6653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