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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5: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5-11-06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宁波市《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试行意见》等有关办法,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曙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5NBHSC17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包号

采购内容

年限

物业服务费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单位

物业管理服务

3

1680000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说明: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7、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

(二)特定条件:

1、要求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116日至201511131700时止;

2、供应商注册: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在投标报名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7578

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 11 26 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1126 1400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87511888

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洁洁   电话:0574-87201263     传真:0574-87258958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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