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泌资建【2015】 073 号
泌阳县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泌阳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泌阳县农业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泌阳县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1.1.2工程地址:泌阳县境内
1.2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1.3质量要求:合格
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年检合格。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3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2.4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人证明或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未按时到场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接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报名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标实行无记名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拟派建造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指定的保险箱内。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 6 日至2015年11 月 12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并取得有效证明。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投标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意一个账户)
(1)账户名称: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原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 526010194412011
(2)账户名称: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254639805252
(3)账户名称: 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 号: 4100151391005250167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泌阳县农业局
联系人:贾主任
联系电话:0396-7666796
招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55176528、1372309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