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办公楼双回路电缆及供电高压柜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办公楼双回路电缆及供电高压柜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办公楼双回路电缆及供电高压柜安装服务
项目编号:FSJYCG20151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萧敏菲
项目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20号
联系方式:刘洋 0757-829638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萧敏菲 0757-82258808
代理机构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10kV电缆部分
- 要求10kV电缆采用铜芯交联聚乙稀绝缘钢带铠装聚乙稀护套电力电缆(阻燃型),电压等级为8.7/15kV,线径为大于或者等于120mm2,具体表述为8.7/15kV ZCYJV22 3×120。
- 电房部分
- 变压器要求:优先选用环保节能型变压器,带RS485通信接口,带风机、温显温控器,噪音<45dB,带铝合金外壳,带防误入装置。
2、高压柜要求:
- 额定电压为12kV,动/热稳定电流为50/25kA(4S),工频耐压(1min)为42kV,绝缘爬距不小于240mm。高压柜应有"五防"功能,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 要求进线柜加装微机保护装置。
三、需在采购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进行施工。
四、本次招标报价要包含设计费。
五、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工程设计图纸必须经过供电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5.投标人须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的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5】3号或佛供电生【2014】4号文件公布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7、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2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