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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财政局选择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3: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财政局选择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4日9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财政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街122号

联系方式:0546-8333936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8

六、项目编号:DYZCZ2015-129#

七、招标内容:按照东营市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本项目采购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其工作内容为工程预算评审、工程跟踪审核和工程结算审核。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所报项目组至少7人(含项目组负责人),其中至少有3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人员中至少有3人为中级(含)以上造价员(土建、安装、市政相关专业各一人)。

(四)拟派驻东营市财政局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五)拟派驻东营市财政局项目组所有技术人员必须有3年(含)以上执业经历(执业经历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截至2015年11月5日)。

(六)依法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务健全。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

(八)投标企业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四)详细列表填写拟报项目组人员(包括:人员姓名、职称、资格证书编号、专业、从事工作年限等信息),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注:投标人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延鹏  郭忠诚

联系电话:0546-6098178

附件:拟报本项目组人员填报格式表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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