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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配套及专用场室器材等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3: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配套及专用场室器材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5-1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配套及专用场室器材等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预算人民币898215.58元。财政拨款。

四、采购数量: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田径运动场智能化及基础设施1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教学设备配套及专用场室器材等项目;

2.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项目学校正常使用;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3)须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 年11 月 9日至2015    年 11 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1月 30日下午 3时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开标时间:2015 年 11 月30日下午3时00 分。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11 6日至20151112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              

(二)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西山山仔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4-83833880           

        传真 :0754-83833880    邮编:515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 1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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