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平市建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局委托,对南平市建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闽咨采[2015]35号
二、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范围、面积 | 最高限价 | 所有成果完成交付时间 |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建阳区13个乡镇(街道) | 35元/亩 (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 |
备注:需调查测绘面积暂定国土二调耕地面积50.75万亩,采购预算1776.25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确权颁证测绘面积计算服务费。
三、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有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有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第二个季度其中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第二个季度其中一个月的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2015年第二个季度其中一个月的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有效的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和乙级(含)以上不动产测绘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严格健全的保密管理措施。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五、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0591-87677863),未及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或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受。
九、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局
联系人:李小强
地 址:建阳市新建路4号
电 话:0599-582278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3层
电 话:0591-87677863 邮 编:350003
传 真:0591-87677661 网 址:www.fecc.cc
联系人:游秀敏 电子邮箱: fjmzzj@126.com
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汇入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闽咨采201535号”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