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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南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电线路及设备部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0: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南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电线路及设备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DYZB2015-GG020)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平南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电线路及设备部分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农经〔2015〕94、96、130、134、229、230、231、232、243号;平发改投资[2015]33、4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发改委、水利厅和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 号文下达了平南县2015年度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平南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2015〕37号 ,现对该项目的输电线路及设备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平南县各个乡镇村点。

交货地点:平南县各个乡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平南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电线路及设备部分(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投资472.3343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12月15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1月13日,计划工期30天(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

主要为平南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39个项目的输电线路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承装类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送电验收和接入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3年(本项目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送变电工程业绩 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必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 1116日至1120日,每天上午08:3时至 113时,下午 143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龙脉华庭3栋2楼)。

发售人负责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1-9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需承诺保证本项目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送电验收和接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贵港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务必在开标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到账收据,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现金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5年1210日9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龙脉华庭3栋2楼)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地 址平南县朝阳路677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5-7837329

传  真:0775-782284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天隆小区4341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0775-4572863   

传   真:0775-4572863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廖汉镇(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周永頌 (签名) 

               二○一五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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